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和充实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德安医院(全额拨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户籍不限。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1.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
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应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空白协议书);
3.201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毕业后直接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尚未就业并于2020年结业人员。应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或成绩通过可查询);
4.2019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除上述情形以外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20年8月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五)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报考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除2018、2019、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外,其他社会人员须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方可报考。岗位有相应资格证书要求的,须在2020年8月3日前取得。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民政局(mzj.changzhou.gov.cn)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7月31日9:00—8月3日11:00
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20年7月31日9:00—8月3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8月4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前的应试人员,如与疫情新发地确认病例及相关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或来自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或到过疫情新发地风险场所的,参加考试前需进行14天(自来苏之日起算)集中隔离观察。考试前,如已解除隔离观察,“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可凭解除隔离证明参加考试。非以上情形的人员,参加考试进入考点时须提供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并且“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8.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常州市德安医院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常州市民政局网站另行公告。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由常州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常州市民政局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以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常州民政局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由常州市民政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常州市民政局网站上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组织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分值: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常州市德安医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常州市德安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常州市德安医院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519)68016033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586
七、本简章由常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常州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4日
来源:
http://rsj.changzhou.gov.cn/html/czrsj/2020/IQCNPLQO_0724/45985.html

  • 浏览:554 评论: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