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0年招聘18名专业人员公告
- xiaoxiaoye LV.工兵
- 2020/8/22 3:46:49
因工作需要,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0年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聘专业人员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px/gsgg1/list.shtml)、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符合相应的年龄、学历、户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2、各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详见《2020年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不限户籍。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应聘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该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px.djwenhua.top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8月31日09:00--9月3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8月31日9:00--9月4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苏康码”。
2、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20年9月5日09:00—12:00。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9月10日9:00-9月11日24:00。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参加笔试考试前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岗位要求一级建造师资格、造价员资格的,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
④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⑤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同上)。
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总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示。
(五)体检、考察
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
(六)公示
从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徐州才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徐州才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拟聘用人员发放工资、交纳社会保险。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徐州才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解聘手续。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年薪执行,每年年薪7-12万元(含企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含绩效,根据年终考核计发),外地人员提供宿舍。
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不再进行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16—68867373
监督电话:0516—89675512
监督举报邮箱:pxrsjdcs@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2020年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
附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9日
来源:
http://www.px.gov.cn/px/gsgg1/202008/a94c5eae18c34acc944e2d9f8195d617.shtml